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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九江考区】2016年上海音乐学院夏季考级简章

发表时间:2016-04-25 16:16


2016年上海音乐学院九江考区夏季考级简章

     根据国家文化部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》规定,经文化部(2002)1900号文件批准,上海音乐学院首批获得举办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单位资格。并由九江市乐都琴行承办九江考区的音乐考级工作。


1、考 级 科 目

钢琴、电子琴、小提琴、打击乐、民族乐器、西洋管乐、声乐(含少儿声乐)、音乐基础知识(乐理与视唱练耳)等。



2、考级教材及办法

选用上海音乐学院及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类器乐、声乐和乐理考级教材。考试办法按各教材具体办法执行(不得交叉使用)


3、报 名 时 间

2016年4月10日—6月10日



4、报 名 地 点

1、九江市乐都琴行(庾亮南路54-1号,九江外国语学校老五中正对面)。电话:0792-8577646

2、九江金键钢琴学校(浔阳区庐峰东路55号信华城市花园10号楼)。电话:400-008-1505

3、春之声音乐培训中心(四码头联盛广场旁)电话:0792-8227983

4、瑞昌市乐都音乐中心总部(建设路13号水利局大楼二楼)电话:13979263637



5、收 费 标 准

(按照文化部文教科发【2003】52号文件规定,经物价部门批准,含报名费、考级费、证书费)

一级215元,二级225元,三级235元,四级245元,五级315元,六级325元,七级335元,八级415元,九级425元,十级435元。


1、九级以上(含九级)必须加试乐理,乐理考试费150元。(凡报考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9级以上的考生,必须曾经或同时通过我院乐理、视唱练耳的考试,民乐考生须通过初级(C级)、西乐考生须通过中级(B级),方可领取证书,否则器乐和声乐考级证书暂缓发放。)

2、考试不及格退还证书费10元。

3、补办准考证、评分表工本费10元;修改考级证书工本费15元;考级未通过者在证书发放之日起两个月内,凭考生准考证退还证书费。


6、报名注意事项    

1、报名者年龄不限。

2、报名时须交二寸彩照四张(半身免冠)。九级以上五张(一寸照片无效);照片请不要自己裁剪,由我方统一裁剪,并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报考人姓名、专业、级别。
3、认真填写报名表格,用正楷字书写。姓名的汉语拼音一定要写清楚,资料必须准确完整。若因书写不清楚、不明确而造成制作证书及其它错误,则由填写人承担重新制作证书费用及其它责任。
4、考生应慎重考虑报名及报考级别,办理好报名手续后无论任何原因恕不接受退费,也不接受改报级别。
5、考级全部内容必须背奏,不作段落反复,报考声乐的考生自备光盘或伴奏带。
6、考级日期:八月份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及考场注意事项见准考证。
7、考试前遗失准考证的考生,须及时与考级办公室取得联系,持报考人有效证件补填准考证并缴付相应的手续费后方可参加考试。



7、报名、领证时核查项目

1、付费后所收票据金额与所报级别收费标准是否一致;当场发现问题请即与报名处工作人员联系,过后发现问题我方概不负责。
2、准考证上所有内容是否与所填报内容相符、准考证是否已盖公章。

上海音乐学院考委会九江办

九江市乐都琴行

2016年4月10日